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八十七条,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:(一)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五年;(二)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十年;(三)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经过十五年;(四)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、死刑的,经过二十年。但是,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,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。
因此,如果案件涉及到刑事犯罪并且有明确的法定最高刑罚,那么这个时效是从犯罪发生之日起计算的。如果在这个时效内没有报案或者立案侦查,那么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。当然,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来判断。